《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规范执业、确保鉴定质量、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纲领性文件,此次2016年3月2日司法部修订发布的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是在十年之前2007年8月7日司法部颁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基础上修订而成,于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为深刻领会新颁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精神,中心已通过组织集中学习、自学、讨论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学习,并从5月1日起按照新的通则要求组织司法鉴定的委托、受理、实施、文书的出具及安排鉴定人的出庭作证等相关事宜。今天通过听陈研究员讲课、现场答疑解惑,更进一步了解了新通则的精神,明晰了工作中出现的在新旧通则实施过程中的一些概念模糊、界定不明的情况,特别是陈研究员在讲课过程中结合实际案例讲解,深入浅出,大家都觉得既明确了新通则的精神,又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希望能有机会经常参加这类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