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超
高超,男,法医鉴定室主任。执业类别: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物证
2003年7月毕业于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临床医疗专业,2004年5月至2005年5月入同济医科大学法医系学习法医专业学习。自2003年从事司法鉴定工作以来,共受理各类鉴定案件3000余例,多次被评为“常德市优秀司法鉴定人”。
擅长对颅脑外伤后遗症、骨折认定及功能障碍评定、视觉及听觉功能评定,对脑干诱发电位法医学应用等方面有独到的见解,发表专业论文多篇,2012年发表的《288例摩托车损伤事故损伤特点法医学观察》一文获常德市法医论文大赛二等奖。
2003年7月毕业于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临床医疗专业,2004年5月至2005年5月入同济医科大学法医系学习法医专业学习。自2003年从事司法鉴定工作以来,共受理各类鉴定案件3000余例,多次被评为“常德市优秀司法鉴定人”。
擅长对颅脑外伤后遗症、骨折认定及功能障碍评定、视觉及听觉功能评定,对脑干诱发电位法医学应用等方面有独到的见解,发表专业论文多篇,2012年发表的《288例摩托车损伤事故损伤特点法医学观察》一文获常德市法医论文大赛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