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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非法医类司法鉴定人首次出庭作证

来源: 百度百科 发布时间:2017-03-16 浏览量:

    12月3日上午9时许,汉寿县人民法院西湖法庭公开审理了出租人刘某的房屋出现裂缝是否由承租人戴某在租用房屋过程中负载过重而直接导致一案。为该案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的我中心司法鉴定人彭飞、贺涛出席法庭接受咨询。司法鉴定人出庭质证制度是指司法鉴定人依据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在法庭上就司法鉴定有关事项进行说明并接受质询的活动。 司法鉴定意见必须经过当庭询问、质证并查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庭审中,两名鉴定人根据审判长要求,详细回答了原告人、被告人及代理人的发问,并向法庭阐明了鉴定方法、鉴定依据。在出庭作证的整个过程中两名鉴定人呈现出高度的责任心,娴熟的业务技能和较好的表述能力。庭审中,鉴定人的说明得到原、被告及代理人的认可,最终该份鉴定意见的证明效力被法庭当庭采信,目前此案正在协调处理中。

    这是我中心非法医类司法鉴定人员首次出庭接受法庭咨询,出庭质证。他们均表示,经过这一次的体验,在今后的鉴定工作中除了要坚持公正、公平的鉴定原则以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工作方法,还应注重鉴定细节的斟酌,工作中要更严谨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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